一、資助金額:
受科技研發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資金和未來產業資金年度總額控制,最高100萬元。
二、申報必須符合的條件:
1、留學回國人員在深圳創辦的科技型企業
2、成立時間未滿5年
3、留學人員回國時間未滿5年(不包含本年)
4、留學回國人員占申請企業注冊登記中股份 (含技術股) 15%以上比例
5、企業至少擁有1項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6、企業有正在研發的項目
7、申報單位未獲得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業資助和留學回國人員創業資助
8、省科技特派員入駐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三、申報所需材料:
1.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具有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社會保險登記編碼的“一照四號”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5.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6.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7.項目組成員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復印件;
8.知識產權證明復印件;
9.申請留學回國人員創業資助須提供: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復印件;企業信用信息單(申請人占股比例,網上打印加蓋公章);留學回國人員與申報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10.可選擇提供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省計劃文件等項目技術水平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11.申請人應謹慎填寫項目申報書的人員信息、研發內容、技術經濟指標、經費安排等內容,申請書中內容將作為合同內容生成依據。
咨詢熱線:0755-23001143
郵箱:1562691466@qq.com
傳真:2300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