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內容及金額:
受本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資助金額為上年度企業公賬上研發投入費用的10%,最高不超過1000萬
二、申報必須符合的條件: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的深圳企業;在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的深圳企業;
2、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見附件1)要求對研發費用進行歸集并設置輔助賬;
3、申請企業在稅務部門辦理了加計扣除;
4、銷售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應建立了內部研發機構;
5、企業開展的研發活動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所規定的范圍;
6、納稅信用等級C級及以上(A級最高);
7、遵守國家統計法律法規;
8、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的,應是2017年入庫、出庫的企業、企業開展的研發活動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所規定的范圍。
三、申報所需材料:
1、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業務申請->市科技創新委->科技政策->研發資助)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復印件;
7、由市財政部門公布的中介機構(名單見附件2)出具的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復印件,未辦理加計扣除的企業必須提供);
8、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9、研發項目登記材料(項目登記模塊打印的PDF文檔及登記所附材料);
10、稅務部門提供的辦理可加計扣除稅收優惠證明材料復印件(已辦理加計扣除的企業提供);
11、建立內部研發機構證明材料復印件(銷售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企業提供);
12、其他證明材料,如企業資質證書、質量證書、知識產權證書或申報文件、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檢測報告等(自主選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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